为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做好“一清理、两专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深化学院“清廉科研”, “一清理、两专项” 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于6月17日上午在图书馆813会议室举行。副院长周思红,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负责人以及各分院科研院长参加会议。
周思红副院长从层层压实责任、集中归口管理、落实台账管理等方面对本次“一清理、两专项” 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各分院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将本项工作通知落实到每一位科研人员,扎实做好自查和整改,在做好仔细排查的同时更要做好科研经费使用宣传指导工作。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胡国军处长传达了中共浙江省纪委机关、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公办高校开展“一清理、两专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浙纪办〔2021〕54号)精神,并就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组织宣传教育、摸底排查分析、开展检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