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科研工作量津贴发放工作,烦请有多人参与的项目及论文等科研成果进行工作量业绩分配,其工作量分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分配,请各位负责人根据2016年度纳入计算业绩津贴范围的科研成果(附件一)的相关内容填写完成“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汇总表”(附件二),并由各系、部门签字盖章,负责人签字后,于2017年1月9日上交至科研处(图书馆705室)后予以发放津贴。
联系人:王伶珊,联系电话:88347834
附件一:2016年度纳入计算业绩津贴范围的科研成果.xls
附件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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