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门及相关专家: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5】41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开通使用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的补充说明,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目前已列入全国社科基金同行专家库的专家(详见附件名单,请严格按照《新增专家登记表》各栏目要求,重新填写各栏目信息(毕业院校指获得最高学位的学校,栏目无内容的比如“行政职务”等可不填)。表格填好后,请于11月19日前直接发往邮箱366302042@qq.com。 2、符合增补专家基本条件(详见附件补充说明),且有意愿申报的,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新增专家登记表》(附件下载),表格填好后交各部门,各部门请于2015年12月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3、各相关部门在报送推荐新增专家时,并注意学科平衡。 有关事项联系人:王微皓 联系电话:85396289
科研处 2015-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