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于即日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教师个人申报
请教师整理本人今年2017年度的科研成果,填写《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于11月15日前提交到各分院、部门科研联络员处,并附佐证材料(科研成果的佐证材料指期刊、立项文件、著作、获奖证明、学术会议通知等原件或复印件,该材料不返还,请本人做好备份。)
部门初审
部门科研联络员进行汇总,由部门核查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后于11月17日前将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报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电子稿发273766082@qq.com。佐证材料也请与汇总表一同提交。
其他有关说明
1.本项工作关系教师利益,请各部门以及教师个人都严肃对待,认真落实,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2.凡是通过学院申报的科研课题、成果奖等项目都无须再填写及提供佐证材料,由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负责处理。
如有未尽事宜,联系科研与对外合作处王伶珊老师,联系电话:88347834。
附件:
2017年科研成果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