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学科组:
为加强市级内涵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根据《重点学科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绍市教高〔2010〕72号)、《重点建设专业终期评估指标体系》(绍市教高〔2010〕73号)、《关于印发<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市财行〔2011〕8号)精神,决定举行2017年市级重点学科年度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项目
2013年、2014年、2015年立项的市级重点学科(附件1)项目进行年度自查。
二、有关要求
请各高校于12月18日前填写好《绍兴市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自查表》(附件2),纸质稿上交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电子版同时报送邮箱ypxykyc@163.com。
联系人:王伶珊,联系电话:88347834。
附件1:《绍兴市普通高校年度自查重点学科(专业)一览表》
附件2:《绍兴市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自查表》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