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2017年绍兴市级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7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并在一年内完成的课题;
2.2017年前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中未完成的(规定两年完成或申请延长研究时间的)或申请延期的课题;
如有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请写好“关于××课题延长一年研究的请示”报告,说明理由,附上阶段性成果总结一并上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课题研究的单位,请写好“关于××课题(须注明立项年度及编号)中止研究的请示报告”。如没有请示报告,又没有研究成果,即作“中止处理”,按《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人三年内失去申报资格。
(二)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结题验收提交材料:
结题验收的“申请表”(附件1)、“课题研究报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案例等,不超过50页)等一式5份,其中3份不出现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
每份“成果申报材料”依次按“申请表”、“课题研究报告”和“附件”(不超过50页)的顺序装订。要求一律以“申请表”作为封页,不得另加封面。
同时,请将结题汇总表和申请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73766082@qq.com。
(三)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课题负责人请于2018年3月22日前将结题和评优所需的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
有关事项联系人:王伶珊,联系电话:88347834,邮箱:273766082@qq.com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