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提升我院科研服务地方的能力和水平,鼓励教师与企业开展长期的科研合作,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教职工提供科技服务挂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下半年科研人员赴企业挂职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人员与入驻单位的遴选要求
1.挂职人员:在编教职工中4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较高的学术和教学水平、较强的科研开发和管理能力的硕博士或副教授;有前期科研成果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其他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2.入驻单位:入驻单位由科研与对外合作处推荐或由相关部门(或个人)自行联系并与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协商后确定,原则上要求为县(区)及以上级别相关行业背景的企业、事业、行政机关部门等组织机构。
二、申请与考核
1.有关分院、部门按挂职人员的选拔要求,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职工提供科技服务挂职工作申请表》(附件),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纸质稿一式两份提交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电子稿发送至273766082@qq.com。
2. 挂职人员考核及待遇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教职工提供科技服务挂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绍学院元培﹝2010)148号)有关规定执行。
3.联系人:王伶珊,电话:88347834
附件: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职工提供科技服务挂职工作申请表.doc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1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