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规定,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学院制定了《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现向各分院进行意见征求,请各分院组织相关人员对《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收集整理意见,于9月13日前报科研与对外合作处王伶珊老师处,联系电话:88347834,电子邮箱:273766082@qq.com。
同时学院决定启动成立首届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术委员会,现向各分院推荐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
1、学术委员会一般应当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人员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2、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院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学术委员会人数应为不少于15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分院主要负责人的专任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3、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二、推荐要求
1. 各分院应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的推荐工作,把握标准,实事求是,遵循“公开推荐、民主选举”原则,保证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2. 各分院要精心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推荐酝酿工作,从学院整体发展的角度确定推荐人选,推荐的候选人应考虑其专业水平、学术修养和学科代表性。
3.各分院在组织推荐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时,要充分尊重被推荐人个人意愿,保证其公正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积极完成学术委员会工作。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每个分院推荐首届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术委员会2-3名候选人(青年教师不少于1名),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信息表》(见附件2)一份并加盖公章,请于9月13日前报科研与对外合作处王伶珊老师处,联系电话:88347834,电子发送至邮箱:273766082@qq.com。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