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做好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绍学院办发[2018]13号)文件规定,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根据申请人的研究方向、领域及研究专长,主要采用自主选题方式申请校级科研项目。通过校级项目研究,提高科研人员(特别是年轻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为申请更高层级的科研项目做准备。
2.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统一填写:2019.1—2020.12。
3.项目研究发表论文等成果要求标注——绍兴文理学院****年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研究成果。
二、校级科研项目分重点与一般两类,经校学术委员会科研工作委员及校内外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分别给予经费资助。
三、申报材料:《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见附件)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和部门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项目申报电子文档请发273766082@qq.com,纸质稿交送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
请各分院、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初评排序后,统一报科研与对外合作处,不接受个人申请。项目申报事项联系人:王伶珊,联系电话:88347834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