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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7月08日 10:29  点击:[]

各分院、部门:

  2020年度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或者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9/0101_86803.htm),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组织方式

  我校可以主持申报的是“竞争性项目”,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在广泛征集需求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主动设计了182个项目(课题)(详见附件3)。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设区市和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限额推荐数详见附件2),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遴选承担单位。

  二、申报要求

  竞争性项目。应征主动设计项目的,应当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和目标进行申报(详见附件3)。

  1.申报企业资质。申报企业须设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01871日前工商注册),并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8年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1.5%以上(申报农业类项目的可放宽到1.0%);申报和参与企业均应设置研发投入会计辅助账。

2.产学研合作项目要求。有明确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应当有具备相应示范和转化产业化条件的企业或应用单位合作申报,且无论高校院所还是企业牵头承担,均要求有自筹经费,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20%

3.优先支持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1)优先支持龙头企业牵头与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

  (2)申报企业上年研发强度超过5%

  (3)高新技术企业和有风险资本介入的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

  (4)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高端人才,与国(境)外科研机构、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

  (5)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新示范区和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内的申报单位;

  (6)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所在企业;

  (7)建有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完成3年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且项目实施绩效明显的企业;

  (8)与申报企业核心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

  (945周岁以下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

  (10)工程建设单位应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工程建设项目;

  (11)科研成果在省内或长三角转化落地的项目;

  (12)经认定的浙商回归企业。

  三、补助经费

  为强化“竞争性项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由高校、院所或医疗机构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科技攻关项目,财政资金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经费50%的补助;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和产业化项目,财政资金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经费20%的补助。

  四、竞争性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网络申报。项目申报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通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5/index.htm)进行网络申报。系统登录路径为:网上办事大厅-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的评审-在线办理。申报系统于2019720日开放。

  2.学校网上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9812日下午18:00

  3.学校于818日前将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盖章后传真至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

  4.纸质材料报送。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材料,待申报项目通过前期评审公示入库后,再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表。

请拟申报老师提前联系科技处,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13625853812663812,并按时进行申报工作。

学院联系人:王伶珊,联系电话:88347834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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