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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0年03月24日 10:58  点击:[]

各分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3号)和浙教科规办〔20203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

7.今年新增“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即“国别与区域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全国共设置10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项,教育部课题8项)。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省共150项申报指标,省教科规划办分配给我校7项申报名额。

三、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

(一)请各分院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工作。学校将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7项课题上报省教科规划办。请申请人和各分院务必仔细阅读2020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含省要求)(附件)。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省内评审需要),并在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师大-张三-H”袋内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文件袋内材料包括: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

专项课题使用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和活页表填写即可。

2.电子材料要求。电子材料包括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活页和申请书。活页或者申请书电子稿的文件名均以“学院-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课题级别字母(活页/申请书)”(注意:学科字母在前)命名。

3.汇总表要求。申报者统一交各分院汇总后上报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4.各分院将所有课题电子稿和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文件名为“XX分院2020全规申报材料”,在330日前发至邮箱2736766082@qq.com

(三)报送截止时间

考虑到疫情实际与校评择优遴选需要,课题电子截至时间为330日,纸质材料申报时间为2020331。纸质材料请于331日上午1000-1100统一提交学校河西校区西大门传达室。

有关事项联系人:王伶珊(短号689996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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