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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绍兴文理学院第二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16日 11:38  点击:[]

分院、部门、有关项目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建立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每年1月和7月分两次对有关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进行公开。2020年7月须做好学校2020年第二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公开范围

  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信息(包括在研和结项的项目)。

  2. 填报步骤

  (1)请各分院、部门按照项目清单(请见附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请见附件),在经费信息表纸质件中的“填表人”处签名确认,交所在分院、部门。书面信息表交所在分院、部门,相应项目经费信息公开的电子表(要求文档以“项目清单序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例如“1张三”)。

  (2)各分院、部门将本部门信息表汇总,并填写本部门《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请见附件),统一到学院计财处审核并加盖财务公章。

  (3)各分院、部门将项目信息表与汇总表的纸质件各一式1份和电子版1份提交给院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电子稿发送至273766082@qq.com

  3.注意事项

  (1)在研项目需要填写“立项信息”(项目经费预算信息,其中纵向科研项目要求按照项目立项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各科目填写;如果立项时无经费预算的,也需要按批准经费预算)和“过程信息”(其中预算支出情况是指“项目立项后经费实际使用总额”);已结题验收的项目需要填写“立项信息”、“过程信息”和“结题验收信息”。

  (2)纵向科研项目管理费,管理费栏目必须填写(金额见相应项目经费本)。

  4、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26日

  请各分院、部门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落实,按时做好这项工作。有关事项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伶珊,电话:88347834,邮箱:273766082@qq.com,办公地点:图书馆706室。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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