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方案》(浙科发基〔2020〕21号)精神,发挥实验室在补齐科技创新短板中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有序做好实验室梯度培育建设工作,根据《绍兴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绍市科〔2020〕19号),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及时间
1、 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切实减轻申报单位负担,本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申报单位在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ypt.kjj.sx.gov.cn/)使用省政务网账号登录后完成在线填报(具体申报老师咨询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分配账号)。申报截止时间7月17日。
2、 绍兴市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绍兴市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一个分院只能申报一个市重点实验室。
3、 联系人:王伶珊 联系电话:88347834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