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大力倡导和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业创新的社会风尚,选树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典型,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和市科协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度绍兴市青年科技英才推荐与认定工作。
一、推荐范围及认定标准
(一)推荐范围。全市范围内在科技工作与创新创业中涌现出来,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绍兴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和历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再作为绍兴市青年科技英才推荐对象。
(二)认定标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道德学风,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基础研究类,在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工作中作出重要的创新性成就或突出贡献;
2.工程技术类,在工程技术、工业生产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成果和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农业科学类,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和生态环境安全;
4.医疗卫生类,在医疗卫生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二、推荐名额与程序
我校单位推荐名额1名。
若有多人申报,其余人员将以个人自荐形式(由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申报。
三、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要重点突出被推荐人的创新性成就和业绩贡献,要求客观、真实。主要包括近5年来以被推荐人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的科研项目、论文专著、专利授权、科技奖励、人才团队、创新服务、成果产品、标准制定等方面成果,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和证明材料。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应附有关单位证明材料,并加盖相关单位财务章。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推荐材料包括:
1.《绍兴市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推荐(自荐)表》;
2.《绍兴市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业绩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一套,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
四、其它要求
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申报材料请各部门统一于9月9日前报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306室,电子稿发送至273766082@qq.com。
联系人:王伶珊。电话:88347834。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