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20〕44号)(附件1)和绍兴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0年度浙江省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在全学科、全领域的基础上,以“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为重点,突出遴选重大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撑产业链安全的重大成果。
三、基本条件
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符合《202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附件1)有关条件要求。
四、提名程序
1. 学校推荐。请有关分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
2. 推荐前公示。学校将对提名项目(人选)完成不少于7天的公示。
3. 形式审查。绍兴市科技局对提名项目(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 提名。根据公示结果报绍兴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名。
五、时间安排
1.9月9日前,请有关分院将项目(人选)基本信息公示表(电子版,附件2)发给科研与对外合作处,邮箱273766082@qq.com;
2.9月18日前,被提名者(候选)初步完成提名书在线填写;
3.9月25日前,学校将《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汇总表》、《推荐函》(附件3、4)盖章后,以公函形式向市政府推荐提名项目。
六、工作联系方式
(一)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网址:
https://pm.zjsti.gov.cn/lib/cgdefault.html
(二)业务咨询联系人: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王伶珊 88347834,273766082@qq.com
绍兴市科技局合作处:王泽宇 0575-85224559
(三)提名系统技术咨询: 0571-85118011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