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根据学院计财处“关于编报2021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通过科研平台(学科、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经费、科研项目经费、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经费等需要购置设备的老师,要求上报2021年设备费使用情况预算,请各分院、部门统一将《2021年度科研设备经费预算编制单》于2020年10月15日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提交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邮箱874146744@qq.com)。
注意:2021年度科研设备经费没有预算的将不能购置设备,请各分院、部门通知到每个老师。
联系人:陆唯,电话:88347834。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