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12
 
 
科研系统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绍兴社科网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教育部社科信息网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院级重点学科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年02月23日 14:50  点击:[]

各分院、负责人:

为规范院级重点学科管理,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8150号)要求,学院近期将对院级重点学科进行期满考核,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建设周期已满四年的院级重点学科。

二、考核内容

期满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类。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院级重点学科验收评估指系》(见附件),考核合格的学科,建设期内考核分数在 80 分以上,且建设成果必须至少符合以下任意二条:

(一)立项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 1 项或获省部级的科研成果奖励 1 项(学科成员排名前三);

(二)立项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的研究项目 2 项或获市厅级以上的科研成果 1 等奖 1 项(学科成员排名第一);

(三)主持横向课题到校经费人文社科类不少于 60 万元、理科类不少于 80 万元,工科类不少于 100 万元;

(四)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12 篇以上,其中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 4 篇(学科成员排名第一);

(五)出版学术著作 2 部,其中权威出版社出版至少 1 部或授权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6 项以上(学科成员排名第一);

(六)获批市厅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创新团队或智库等 1 项。

所指的成果均指学科组成员在建设期取得的与本学科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一致的成果。

考核合格的重点学科给予表彰,并优先推荐申报市、省重点学科。考核不合格的学科所在分院暂停申报下一轮重点学科遴选。

三、验收方法及材料要求

各学科负责人据实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院级重点学科验收评估指系》(见附件),说明建设成果达标情况,并于3月7日前将评估指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上报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yuyoo25@dingtalk.com)。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陆唯,联系电话:88347834。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院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及在建实验室2022年度建设计划报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绍兴市教育科学2021年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比工作的通知

后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 电话:0575-88347834 | 邮编:312000
           版权所有: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