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负责人:
为规范院级重点学科管理,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8〕150号)的要求,学院近期将对院级重点学科进行期满考核,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建设周期已满四年的院级重点学科。
二、考核内容
期满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类。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院级重点学科验收评估指体系》(见附件二),考核合格的学科,建设期内考核分数在 80 分以上,且建设成果必须至少符合以下任意二条:
(一)立项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 1 项或获省部级的科研成果奖励 1 项(学科成员排名前三);
(二)立项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的研究项目 2 项或获市厅级以上的科研成果 1 等奖 1 项(学科成员排名第一);
(三)主持横向课题到校经费人文社科类不少于 60 万元、理科类不少于 80 万元,工科类不少于 100 万元;
(四)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12 篇以上,其中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 4 篇(学科成员排名第一);
(五)出版学术著作 2 部,其中权威出版社出版至少 1 部或授权发明专利 5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16 项以上(学科成员排名第一);
(六)获批市厅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创新团队或智库等 1 项。
所指的成果均指学科组成员在建设期取得的与本学科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一致的成果。
考核合格的重点学科给予表彰,并优先推荐申报市、省重点学科。考核不合格的学科所在分院暂停申报下一轮重点学科遴选。
三、验收方法及材料要求
各学科负责人据实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院级重点学科验收评估指体系》(见附件),说明建设成果达标情况,并于3月7日前将评估指体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上报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yuyoo25@dingtalk.com)。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陆唯,联系电话:88347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