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12
 
 
科研系统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绍兴社科网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教育部社科信息网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二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02日 09:00  点击:[]

各分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建立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每年1月和7月分两次对有关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进行公开。2022年7月须做好学院2022年第二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公开范围

  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信息(包括在研和结项的项目)。

2.填报步骤

(1)请各分院、部门按照项目清单(请见附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请见附件),并在经费信息公开一览表的纸质打印件中的“填表人”处签名确认后交所在分院、部门。

(2)各分院、部门将信息表汇总,统一到学校计财处审核并加盖财务公章,并填写《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请见附件)。

(3)各分院将项目信息表与汇总表的纸质件各一式1份和电子版1份(要求每个项目经费信息公开一览表的电子版文档以“项目清单序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例如“1张三”)提交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

3.注意事项

(1)在研项目需要填写“立项信息”(项目经费预算信息要求按照项目立项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的经费预算各科目填写)和“过程信息”(其中预算支出情况是指“项目立项后各科目经费实际使用金额”);已结题验收的项目需要填写项目经费的“立项信息”、“过程信息”和“结题验收信息”。

(2)科研项目管理费栏目必须填写(金额见相应项目经费本或者学校财务管理平台网上有关项目信息)。

4.填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

请各分院、部门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落实,按时做好这项工作。有关事项联系人:陆唯,电话:88347834,邮箱:ryuyoo25@dingtalk.com。

上一条:关于2020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结题评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后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 电话:0575-88347834 | 邮编:312000
           版权所有: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