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项目组负责人:
根据学院计财处“关于编报2022年度部门调整预算的通知”要求,请科研、学科、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科研经费中有设备费预算的老师编报2022年度科研设备经费调整预算,各分院、部门统一将《2022年度科研设备预算明细表》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电子稿与纸质稿提交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邮箱:ryuyoo25@dingtalk.com)。
联系人:陆唯,电话:88347834。
上一条:关于对2022年度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院内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点委托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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