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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绍兴市基础公益类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3年04月17日 10:48  点击:[]

各分院、部门:

2023年基础公益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拟申请老师仔细阅读《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绍兴市基础公益类计划项目的通知》,并按要求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1.基础研究。在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等领域自由探索,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

2.公益研究。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突出农业双强、医疗卫生、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开展公共性、非营利性、具有应用前景的技术研究。

详见附件 1。

二、组织方式

采用择优遴选(公开竞争)的方式,即在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按专家评审、处室联审、集体决策等程序择优确定立项项目。

三、支持额度

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根据

评审情况择优确定,立项数一般不超过申报总数的 25%,支持经费一般在 10 万元(含)以内,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立项后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立项的重点项目,市、区各承担 50%支持经费;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立项的重点项目由属地财政全额保障。一般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各类创新平台等相关公益性事业单位为申报主体。

2.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具备项目所必备的科研投入、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研发、财务等制度规范,应在单位财务系统独立建账核算研发费用。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4.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近2年内(申报截止之日前)在知识产权、科研诚信、环保、金融、安全生产等方面无信用不良记录。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5.同一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6.基础公益类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我院申报名额为2项。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向属地科技部门或归口管理单位申请实名注册,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格式可通过申报系统下载。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合同签订

纸质材料报送,待项目通过市科技局评审立项后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各有关分院及项目负责人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在线打印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合同书一式四份由各部门交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要求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

3.学申报截止时间:2022512日(网上申报)。  

由于市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要求申请项目负责人是副高及以下职称人员。请各分院、部门对推荐项目按计划类别分类汇总和排序后,提供项目汇总清单(附件2)及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pd9996@dingtalk.com。

六、其他要求

1.已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主要指标等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

3.申报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大于500万元、40周岁以下青年人才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有关事项联系人:王伶珊,联系电话:88347834。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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