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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院级研究中心建设中期总结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15日 10:30  点击:[]

各有关项目建设负责人: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绍学院元培【2017225号文件精神,对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研究中心申请登记表》,请院级研究中心梳理总结建设期间的各项工作,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请有关分院、项目建设负责要高度重视,全面梳理,认真填报。并将工作总结于202312月25日前报送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联系人:陆唯,联系电话:88347834。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3年1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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