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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02日 10:43  点击:[]

分院、部门

近期,Hindawi等国外出版机构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对我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决定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高校科技评价改革,扭转科研工作中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不良倾向,引导科技评价工作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对低水平、低质量论文予以限制。完善以科研质量、科研绩效、科研贡献为导向的分类评价考核生态进一步规范学院论文的中英文署名管理。

二、工作内容

全面检索中英文文献数据库,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对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严肃处理。

三、组织实施

1.开展存量论文自查。组织本部门所有科研人员,对2021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国内外各级各类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其他作者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本部门科研人员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存在被撤稿情况的,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分院(部门)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仅填写附件1表即可)。

学院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开展核查,在本次调查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签署承诺书后投稿论文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照40号令、221号文、《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四、工作要求

请各分院、部门充分认识本次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汇总、准确掌握本单位情况,并于2023年13上午10:00前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pd9996@dingtalk.com。联系人:王伶珊,电话:88347834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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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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