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绍学院元培﹝2017﹞225号)有关规定,学院对三年建设期满的院级研究中心进行了验收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序号 |
负责部门 |
研究中心/基地负责人 |
研究中心/基地名称 |
批准时间 |
评审结果 |
1 |
语言文学分院 |
刘 义 孟伟根 |
戏剧翻译研究中心 |
2021 |
合格 |
2 |
杨福泉 |
汉字典籍文化传承与研修中心 |
2021 |
合格 |
3 |
建筑工程分院 |
刘泓鑫 |
智能建造研究中心 |
2021 |
合格 |
4 |
王国夫 |
园林设计研究中心 |
2017 |
合格 |
5 |
经济管理分院 |
王会龙 |
区域经济与产业创新研究中心 |
2021 |
合格 |
6 |
医药与健康分院 |
孙小红 |
绍兴地方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研究中心 |
2021 |
合格 |
7 |
周 瑾 |
创面护理研究中心 |
2021 |
不合格 |
8 |
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 |
潘 慧 |
工业机器人技术研究中心 |
2021 |
不合格 |
在验收过程中,部分研究中心存在研究方向不够聚焦、成果与研究方向相关度不高、成员变更未及时备案等问题。希望各研究中心与承建分院能够加强总结,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为学院的学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联系人:陆唯。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