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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01日 15:00  点击:[]

各分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https://kjt.zj.gov.cn/art/2024/8/1/art_1229225203_5341587.html ),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发挥党委和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作用,加强教科人一体化贯通、产学研一体化联动、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研用奖一体化管理,突出成果导向,实施“有组织科研”,引导科创平台、科技企业、人才团队等围绕重大任务开展研发攻关与转化应用,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持战略导向,与国家、我省重大战略需要和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支持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以及“双一流196工程”院校、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力度,支持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以及在进口替代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志性成果;提升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支撑作用,支持助推山区海岛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聚焦培育国家战略人才梯队,支持战略科学家和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标准和程序

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按照《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附件2)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其中,涉及国防科工的专用成果,由浙江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进行提名,本年度集中受理电子信息领域为主且具有一等奖水平的成果,并按相关保密规定开展提名;科学技术普及成果,原则上由省科学技术协会进行提名。

四、提名书填报

(一)填报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事项类型(行政确认)”“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

(二)填报时间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2时,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20日18时,提名者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30日18时,需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  9月2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附件3)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五、其他

填报提名系统的同时,请各中报团队填写好《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单位提名)》(附件3第141页),于8月7日前将电子表格报送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统一进行集中公示(注意:以下单位均需完成公示流程:提名单位、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请勿遗漏)

有关事项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 陆唯 (0575-88347834)

省厅相关联系方式:

政策业务咨询:0571-89986571,0571-87055409

专用成果咨询:0571-81051489

科普成果咨询:0571-85109226

系统技术支持:0571-8511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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