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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11日 09:16  点击:[]

分院、部门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绍学院发[2021]13号)文件规定,即日起启动我校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校级项目申报分为两大类: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其中年度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专项项目包括党建研究专项、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廉洁文化研究专项、高等教育研究专项。

(一)年度项目

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旨在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重点支持当年计划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的教师。一般项目旨在培养青年科研人才,重点支持学校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开展科研活动。申报不设《项目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基础研究要跟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专项项目

各专项项目申报要求和指南详见相关附件。

二、申报对象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全校教职工,同时为了更好地进行项目培育和鼓励青年教师,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可选报1项,申报多项作违规处理,取消立项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再考虑立项资助:

1.申报项目已获得校外项目立项;

2.主持在研校级项目者。

三、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及研究期限

1.人文社科类校级年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分别资助0.5万元/项、0.2万元/项和0.2万元/项;自然科学类年度重点与一般项目,分别资助0.6万元/项与0.3万元/项。

2. 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计划研究时间统一填写:2025.012026.12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学校发布校级项目申报通知;各分院(部门)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2.申报者认真填写相对应的《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含活页)(附件下载)一式两份(A4纸打印),申报年度项目(重点和一般)的提交提交各部门科研联络员处。申报党建研究专项项目,请提交党委组织部黄建军老师(电话85396150);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请提交学工部学工部邢钰圆老师(电话85396030);申报廉洁文化研究专项项目,请提交纪委办公室计丹丹老师(电话88348686)。

3.各分院进行形式审查,并排序,将排序后的汇总表(含电子版)和申报书一式两份纸质版A4纸打印)统一提交学院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同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mpd9996@dingtalk.com。

4.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汇总上报学校。

5.学校形式审查,立项发文,经费资助。

五、指标分配

1.年度项目:学院限2项

2.专项项目(不分学院):党建研究专项全校限额5项,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全校限额8项,廉洁文化研究专项全校限额5项,高等教育研究专项全校限额5项。

六、申报截止时间

纸质稿和电子稿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

七、其他事项(结项成果要求)

1.结项成果以项目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为准。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重点项目,应提交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有市级以上部门的采纳证明。

2.校级项目所有研究成果均要求标注——绍兴文理学院2024年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的研究成果。

3.项目研究完成后,自行填写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2份(人文社科处/科学技术处网页下载)以及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含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证明材料)复印件1提交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审核后再提交人文社科处/科学技术处申请结题。

相关事项联系人:王伶珊,联系电话:88347834,地址:图书馆706室,邮箱:mpd9996@dingtalk.com。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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