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加强学院教师与政府、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增强我院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师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挂职服务实施办法》(绍学院元培﹝2023)61号)的有关要求,开展科研人员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挂职服务申报及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1. 工作要求、挂职考核与支持政策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师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挂职服务实施办法》(绍学院元培﹝2023)61号)(附件1)文件执行。
2. 申请新一轮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挂职服务工作的科研人员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交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电子稿发送至钉钉。
二、考核
1.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师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挂职服务实施办法》(绍学院元培﹝2023)61号)(附件1)办法进行考核。
2. 挂职期满的科研人员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填写《考核表》(附件3)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交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电子稿发送至钉钉。
有关事项联系人:陆 唯,电话:88347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