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根据绍兴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绍兴市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项项目的通知》(绍市科〔2025〕10号)(附件1),为做好学院2025年绍兴市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我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1”先进制造业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技术攻关;人工智能项目重点支持“AI+制造”、“AI+新材料”等应用场景建设;低空经济项目重点支持装备制造、运行保障、安全防控、场景应用等(详见附件)。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的单位和4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申报的项目,以及有望实现进口替代技术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项目分类
(一)重点项目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建有全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可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
2. 项目总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二)一般项目
申报条件
1. 企业牵头的项目总投入不少于25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农业企业牵头的项目总投入不少于100万元。
2. 建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申报一般项目。
三、组织方式
支持“揭榜挂帅”制、自主申报两类形式申报,可结合实际任选一类。
1. 自主申报。申报单位聚焦攻关支持方向,自主申报科技项目;
2. 揭榜挂帅。按“发榜、揭榜、评榜、奖榜”流程完成项目申报立项。具体参照2025年绍兴市“三位一体”攻关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四、经费扶持和申报要求
经评审立项的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其中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50万元,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立项后拨付60%支持经费。
申报要求详见科技局正式通知(附件1)。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 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无账号的联系科研与对外合作处申请实名注册,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承诺书等材料(揭榜挂帅制及合作实施项目需上传联合攻关合作协议)。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格式可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我院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
2. 审核推荐。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负责审查项目真实性,择优推荐工作(我院的推荐名额为2项)。
3.合同签订。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各有关分院及项目负责人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在线打印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合同书一式四份由各部门交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
六、注意事项
1. 已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计划或专项。
2.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涉及医药等领域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3年。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主要指标等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
七、联系方式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王伶珊 88347834
市科技局创新处 89175663
越城区科技局88718625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