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经教师申报,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审核,“一种齿轮打磨装置”专利拟转让。内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天(2025年7月4日 —2025年 7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上一条: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学和应用研究”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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