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经教师申报,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审核,“一种短行程节能电梯结构及其限速机构”专利拟转让。内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天(2025年7月10日 —2025年 7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上一条: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三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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