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相关项目组:
根据工作安排,将对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项目
本次接受结题验收的项目包括2024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5项)、延期的校级科研项目(2项)(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有关程序安排
1.项目组自评:5月12日前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直接反应科研成果的原稿和纸质材料复印件(含调研报告、论文等)各一式1份至所在学院、部门科研联络员处。
2.所属学院、部门评审:所在学院、部门科研分管领导对项目组填写的《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予以审核、检查、评议,并在“结题报告”上填写部门意见。5月15前由各学院、部门科研联络员统一汇总《结题报告》及相应材料送科研处(图书馆706室),电子稿发mpd9996@dingtalk.com。
3.学校层面验收: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三、其他要求和说明
1. 2023年度延期的校级科研项目今年必须接受结题验收。
2. 2024年度因故未能按时接受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并提交《延期申请表》。
3.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中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可申请提前结题。结题程序和要求与本次正常结题的一致。
联系人:王伶珊
联系电话:88347834
科研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