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平台建设、运行与管理,根据《绍兴理工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绍兴理工学院科研平台运行经费和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绍理工办发〔2026〕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组织开展全校校级科研平台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一)平台申报流程
1.平台负责人申报
校级平台:平台负责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绍兴理工学院科研平台申报表》(附件1)及有关成果清单(附件3),并及时提交依托单位。
市级以上平台:平台负责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绍兴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建设工作总结》(附件2)及有关成果清单。
2.依托单位审查
各单位对依托于本单位上报的平台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汇总后材料上报学校科研处。
3.学校科研处组织考评
学校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考评组,对新申报科研平台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一批校级科研平台建议名单,建议名单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市级以上科研平台书面汇报考核情况将作为学校划拨配套运行经费的重要依据。
4.学校发文公布
第一批校级科研平台建议名单将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文公布。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现有市级以上平台原则上只提交书面汇报材料,不重复参与校级平台申报;
2.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担任2个(含2个)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
3.校级科研平台成功培育为市级以上平台后,自动退出校级平台,其管理与经费配套相应升格;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第一批校级科研平台遴选工作,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申报第一批校级科研平台。现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要认真做好梳理总结工作。各级各类平台需提交材料如下:
现有市级以上科研平台需提交:《绍兴理工学院平台建设工作总结》、有关成果清单和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
第一批新申报校级科研平台需提交:《绍兴理工学院科研平台申报表》、有关成果清单一式5份,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需用A4纸双面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论文和著作材料提供首页和版权页,纵向项目材料提供项目批准通知书等。所有佐证材料根据不同业绩分类汇总,整理成一份pdf电子文档,并填写《二级学院校级科研平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后统一于5月24日(本周日)下午16:00前发至邮箱ryuyoo25@dingtalk.com,纸质材料提交至科研处,不按时报送备案、考核和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一批校级科研平台申请汇报材料(PPT)定稿请于5月27日(下周三)16:00前发至邮箱ryuyoo25@dingtalk.com。
科研平台联系人:陆 唯,联系电话:88347834,邮箱:ryuyoo25@dingtal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