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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6年07月17日 15:29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学术治理体系,健全校院两级学术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确定原则

(一)师德为先原则。学术委员会委员应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学术操守和职业品德,未发生过学术不端行为。

(二)能力为本原则。委员应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科研业绩突出,在师生中具有较高认可度。

(三)代表性原则。委员应覆盖学院主要学科方向,充分考虑不同专业、不同年龄层次的代表性,注重吸纳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体现学科分布的合理性和委员结构的科学性。

(四)归属明确原则学术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学院在职教职工含柔性引进,或学科归属在本学院的人员含行政人事关系不在本学院、学科归属不在本学院的人员,不得担任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二、人数及结构要求

(一)委员人数。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结合学院办学规模、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其中,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

(二)结构要求统筹兼顾学科覆盖、职务结构、年龄梯队,既要覆盖学院主要学科方向,也要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和一线教师代表,注重吸纳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结构合理、代表性强、能够充分反映各方面意见的学术决策群体。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6年911前,将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名单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图书馆70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pd9996@dingtalk.com


绍兴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


上一条:【8月27日截止】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公开类)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8月19日截止】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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