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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0月23日截止】关于组织申报绍兴理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科研启动专项)的通知

2026年10月15日 10:23  点击:[]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规范科研启动经费管理,促进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尽快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学校整体科研创新能力,根据学校科研工作总体部署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管理规定,现启动绍兴理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科研启动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科研启动专项是学校为高层次引进人才设立的校级科研项目,旨在将人才引进科研启动经费以项目制方式下拨,支持新引进人才围绕学科前沿和学校学科发展方向,自主开展基础理论研究,为后续申报更高级别科研项目奠定基础。

本专项研究方向以理论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选题应立足学科前沿,注重原始创新和理论突破,不得与本人或他人已立项或正在申报的科研项目类似,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

二、申报条件

人员范围:申报人须为学校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且人事处已核定其科研启动经费额度。

基本要求: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备独立开展基础理论研究的能力,申报时在校工作时间符合人事处相关规定。

三、申报要求

选题方向:项目选题应结合自身专业特长,立足理论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符合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经费预算:资助经费依据个人引进政策核定的科研启动经费额度确定。申请人应根据实际研究需求,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成果形式:项目成果以高水平学术论文、理论专著、发明专利等形式为主。

四、申报程序与材料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绍兴理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科研启动专项)申报表》(附件1),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完整。申报表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部门汇总

各学院、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填写《绍兴理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科研启动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

(三)材料清单

请各学院、部门统一将《申报表》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科研处(图书馆706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mpd9996@dingtalk.com。

五、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2026年10月23日。

六、其他说明

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第一责任人,须严格遵守科研和财务相关管理规定,按照本办法要求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划管理,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资金使用的相关性、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

科研启动经费以项目制方式下拨,项目立项后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拨付。

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按照学校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确保申报质量。

有关事项联系人:科研处联系人王伶珊,联系电话:88347834,办公地点:图书馆706室,邮箱:mpd9996@dingtalk.com。

科研处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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