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日前,学院对2017年12月31日前结项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有已结项未结账项目104项。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绩效,学院将对各级各类结项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通过结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见附件)。
二、清理办法
1.对于已结题的纵向科研项目
①凡2016年I2月31日前已结题的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2018年I2月31日,到期仍有未开支的结余经费由学院收回;
②凡2017年I月1日后已结题的纵向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结余经费使用计划,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从结题之日起满2年,2年后仍有结余经费的由学院收回。
2.对于已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
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2018年I2月31日。
3.对于负责人已调离学院的科研项目
负责人已调离学院的结题项目参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结余经费由学院收回。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分院、部门根据清单内容,逐个通知并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项目结余经费开支工作。
2.本次清理涉及时间较长,如有没列入清单的项目,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报告(证书)复印件,结余经费按以上“清理办法”的相应条款执行。
3.项目经费报销执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绍学院元培〔2017〕270号)及计划财务处相关经费报销相关规定。每项项目经费余额以计划财务处数据为准。
附件: 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结题的科研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