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做好2020年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绍学院办发[2018]13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根据自己擅长的研究领域采用自主选题方式申请校级科研项目。通过校级项目研究,提高科研人员(特别是年轻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为申请更高层级的科研项目做准备。
2.校级科研项目分重点与一般两类,重点项目旨在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一般项目旨在培养青年科研人才,主要支持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开展科研活动。重点与一般项目的资助经费分别是0.6万元/项与0.3万元/项。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统一填写:2021.1—2022.12。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再考虑立项资助:
(1)申报项目已获得校外项目立项;
(2)主持在研校级项目者;
(3)主持各类在研项目两项及以上;
(4)已主持2项校级项目者;
(5)两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项目研究计划,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
(6)列入学校科研诚信档案不良记录者。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申报。
2.申报者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见附件)一式两份(A4纸打印)提交各分院科研联络员处,各分院汇总排序后统一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材料交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邮箱273766082@qq.com。
3.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最后将盖章拟立项名单(含电子版)和每位教师的申报书一式一份纸质版统一提交科学技术处备案。
4.学校审查,统一发文立项,经费资助。
三、项目申报指标及截止时间
1.指标分配:自然科学类学院分配到2项(重点与一般各1项)。
2.申报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
四、其他事项
校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均要求标注——绍兴文理学院2020年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研究成果。
有关事项联系人:王伶珊,联系电话:88347834,办公地点:图书馆706室,邮箱:273766082@qq.com。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