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绍学院办发[2018]13号)文件规定,即日起启动我校2020年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两大类:人文社科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其中专项项目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廉洁文化研究专项项目、党建研究专项项目。课题分类申报、评审,学校备案,统一发文、统一管理。
(一)人文社科类年度项目
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不设《项目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基础研究要跟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
二、申报对象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全校教职工,同时为了更好地进行课题培育和鼓励青年教师,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每位教职工可在各类课题中选报1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再考虑立项资助:
1.申报项目已获得校外项目立项;
2.主持在研校级项目者;
3.主持各类在研项目两项及以上;
4.已主持2项校级项目者;
5.两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项目研究计划,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
6.列入学校科研诚信档案不良记录者。
三、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及研究期限
1.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绍学院办发[2018]13号)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分别给予年度重点项目经费资助0.5万元/项,年度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资助经费0.2万元/项。
2. 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计划研究时间统一填写:2021.01—2022.12。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发动申报。
2.申报者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见附件)一式两份(A4纸打印)提交各分院科研联络员处,并由各分院汇总排序后统一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电子稿发送至273766082@qq.com。
3.学院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最后将盖章立项名单(含电子版)和每位教师的申报书一式一份纸质版统一提交人文社科处备案。
4.学校审查,统一发文立项,经费资助。
五、指标分配
年度项目:学院分配到课题指标2项(1项重点、1项一般)
六、申报截止时间:纸质稿和电子稿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
七、其他事项
1.校级项目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重点项目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形式应是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项目研究完成后,填写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人文社科处网页下载)一式两份以及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含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相学院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审核再提交人文社科处申请结题。
2.校级项目所有研究成果均要求标注——绍兴文理学院2020年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研究成果。
相关事项联系人:王伶珊,联系电话:88347834 ,办公地点:图书馆706室, 邮箱273766082@qq.com。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