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经教师个人填报,分院(部门)汇总初审,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审核,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术业绩量化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9〕113号)“科研学术业绩量化”相关要求,拟对下列2020年度科研成果计算科研业绩(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9日。请各分院、部门及时通知有关教师进行核对。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科研工作量津贴发放工作,烦请有多人参与的项目及论文等科研成果进行学术业绩分配,其工作量分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分配,请各位负责人根据2020年度纳入学术业绩范围的科研成果(附件1)的相关内容填写完成“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科研业绩分配汇总表”(附件2),并由各分院、部门签字盖章,负责人签字后,于2020年12月14日上交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电子稿发送至273766082@qq.com后予以发放津贴。
如有多人参与的科研成果未能送交分配方案的,则根据《办法》规定按以下方法计算合作者学术业绩。
合作者的学术业绩分配系数:
人数 |
2 |
3 |
4 |
5 |
排序 |
1 |
2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
科研类 分配系数 |
0.7 |
0.3 |
0.6 |
0.3 |
0.1 |
0.6 |
0.25 |
0.1 |
0.05 |
0.6 |
0.2 |
0.1 |
0.05 |
0.05 |
联系人:王伶珊,联系电话:88347834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