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分院、项目建设负责人: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院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9】177号文件精神,梳理总结2020年度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各项工作,现就2020年度院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年度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1、对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汇报年度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展。
2、依托单位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表》(附件3),对院级重点实验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提交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进行备案。
3、建设期限为一年的实验室,应提交《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2),申请验收,科研与对外合作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
请有关分院、项目建设负责要高度重视,全面梳理,认真填报。并将工作总结和考核表,验收申请书于2020年12月21日16时前报送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联系人:陆唯,联系电话88347834.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