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做好“一清理、两专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深化“清廉科研”,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宣传教育
结合科研工作实际,在科研管理部门、分院(部门)、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负责人等各层面分级分类实施。通过召开工作布置会、动员会、编印制度汇编、个别谈话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确保专项工作任务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提高科研人员的法纪观念、制度认识和个人自觉。
召开全校科研工作会议:6月17日前,科研与对外合作处组织召开全院科研工作会议,布置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科研经费包括纵向项目(含配套)、横向项目、平台、院级项目、科研启动费)。
各分院(含科研平台)科研工作会议:6月22日前,各部门(含分院、科研平台)组织召开科研工作会议,传达布置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相关工作。
二、摸底排查分析
针对《关于在全省公办高校开展“一清理、两专项”工作的方案》中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的6个问题,深入了解掌握学校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基本情况。
(一)经费自查:6月25日前,各分院、部门组织科研人员完成科研经费使用自查,要求分院、部门对整体情况进行汇总,要求分院、部门和个人对存在的问题主动报告,进行情况说明。
(二)结项自查:6月28日前,各分院、部门组织科研人员完成纵向和横向项目结项情况自查,未办理结项手续的需及时提交结项申请;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完成已结项项目情况梳理,汇总整理需清理项目清单(已结项2年以上的纵向项目和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横向项目)。
三、开展检查整改
组织人员对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的6个问题开展检查,整改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经费整改:6月30日前,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完成院级配套经费清理工作;9月30日前,科研与对外合作处会同审计处、计财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科研经费使用抽查,做好汇总和分析,对相关问题进行分类处置。
(二)结项整改:9月30日前,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完成对已结项项目的清理工作。
(三)制度整改:10月20日前,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完成相关科研制度的“废改立释”,纠正现行制度中与上位法规不符条款。
四、建立长效机制
及时总结评估“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从制度机制上健全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一)10月30日前,完成各类相关台账整理。
(二)10月30日前,完成“科研经费使用通报”“诚信档案”等长效机制建设。
(三)10月30日前,完成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分院、部门(含科研平台)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认真传达上级精神,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并通知落实到每一位科研人员;科研人员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项目(平台)负责人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集中归口管理。科研人员的自查情况由分院、部门汇总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三)落实台账管理。专项治理期间要妥善留存原始资料备查,相关自查表格,特别是发现的问题要形成工作台账。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对外合作处王伶珊老师,电话88347834,邮箱2737660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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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