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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院级研究中心建设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06日 12:13  点击:[]

各有项目建设负责人: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绍学院元培【2017225号文件精神,对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研究中心申请登记表》,请院级研究中心梳理总结建设期间的各项工作,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请有关分院、项目建设负责要高度重视,全面梳理,认真填报。并将工作总结于202212月23日前报送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联系人:陆唯,联系电话:88347834。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1年12月1

上一条:关于院级重点实验室设备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院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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