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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院级重点实验室设备验收的通知

2022年12月08日 09:55  点击:[]

各分院、相关重点实验室: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办法》(绍学院办发〔2022〕9号)及《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程》规定,组织院级重点实验室2022年采购设备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重点实验室、验收时间

实验室名称

负责人

建设地点

时间

绿色化学与制药工程实验室

杜轶君/

杨群

教学楼11-102

12月8日13:30

二、验收流程

1、供应商、设备购置单位向验收组提供招投标文件、合同、验收清单等资料,技术要求较高的仪器设备还需准备好实验内容、测试样品等。

2、设备购置单位介绍设备的招投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等情况。

3、验收组现场验收设备购置档案资料(标书、合同、设备说明书等)、供货时间、数量、技术指标、性能等。

4、验收组向供应商质询,提出意见建议。

5、验收组在《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中填写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结论,验收组成员签字确认结果并盖购置单位公章,完成验收。

6、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遵循以上验收程序外还要按照商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请实验室所在单位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仪器设备保管人等相关人员,按通知要求准时参与验收。

有关事项联系人:陆唯,联系电话:88347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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