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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13日 13:23  点击:[]

各分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84号)文件精神,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于2023年2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相关学院提交至学校的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 

二、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申报时间要求,考虑到寒假、遴选、公示、网上集中申报等时间因素,我校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1月12日前:各部门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佐证材料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pd9996@dingtalk.com,纸质版(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各1份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其中《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汇总表》要求学院盖章

1月27日前:如果校内申报数量超出我校可申报限额,校人文社科处将于1月27日前完成校内遴选(我校申报限额为3)。

1月30—2月8日:校内遴选结果公示。

2月8日前:正式申报,入围申报者根据教育部申报通知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同时将申报评审表等电子和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部门

2月8日前:部门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详细报送要求见:三、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四、各类电子版材料的报送要求)。

2月12日前:学校集中审核材料并完成网络填报。

2月13日—2月24日:浙江省教育厅公示。

2月24日: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纸质材料。

请相关学院和申报老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类申报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份数均为8份(其中一份学院签字盖章供学校留存),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8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学院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各类申报电子版材料的报送要求

1.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格式):申报评审表必须使用原始的带有宏功能的.doc格式,不能转存为格式或者PDF格式。请在启用WORD宏功能的前提下,检查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文件,其中:工作单位一栏,只有申请者人事关系不在高校的才需要填写,校内人员为空是正常现象;成果署名为个人的,只能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署名为团队、课题组或机构的,才可以“团队、课题组、机构名义申报”;主要作者应包含申报者,不得为空,有多人时,应逐一添加并排序,不要将多个作者姓名写在一起(一行)。最后,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操作,待出现“解除文档保护”按钮时,保存文件,关闭WORD。

2.成果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成果附件(请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和证明材料附件,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需要是文字版PDF,不能提供扫描版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

3.各类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申报评审表一概以“绍兴文理学院+姓名+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命名;申报成果本身一概以“绍兴文理学院+姓名+成果:成果名称”命名;申报成果附件材料一概以“绍兴文理学院+姓名+附件材料1:材料名称”、“绍兴文理学院+姓名+附件材料2:材料名称”等等命名。

五、补充说明:本届教育部奖不接受丛书类成果申报。

六、材料报送联系人和地址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联系人:王伶珊,联系电话:88347834;地址:图书馆706室,电子邮箱:mpd9996@dingtalk.com。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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