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分院、项目建设负责人: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院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9】177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院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年度检查通知如下:
1、对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书面形式提交年度项目完成和工作进展(工作总结)情况。
2、依托单位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表》(附件2),对院级重点实验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提交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进行备案。
请有关分院、项目建设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面梳理,认真填报。并将工作总结和考核表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联系人:陆唯,联系电话:88347834。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