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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院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及在建实验室2025年度建设计划报送的通知

2025年04月30日 08:43  点击:[]

各分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应用型学科平台布局,推进应用型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经学院研究决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院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在建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报送工作,现将新建实验室申报及续建实验室计划报送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建实验室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所属学科一般应为院级重点学科及以上,或具有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任务的能力,近三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并符合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2.建设目标明确,具有一定特色。具备承担相应科研任务或工程项目,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较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3.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良好的团结协作、较强的管理能力的领导班子;具有一支精干的、以中青年骨干力量为主体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实验研究、科研和学术氛围。

4.具有一定面积的专用场所、一定学术研究基础、较为清晰的学术研究方向。

5.已初步建立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申报时间

请各分院根据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进行实验室建设论证工作。请申报人于512前将实验室建设论证的纸质材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书》(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上报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图书馆706),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yuyoo25@dingtalk.com),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择优予以立项。

二、续建实验室计划报送

在建实验室的负责人(详见附件4)结合期初申报书,计划并梳理好2025年度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各项工作,并于512前将《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3),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上报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图书馆706),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yuyoo25@dingtalk.com),逾期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陆 唯     电话:88347834。

 

上一条:关于转发《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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