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绍兴理工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方案(试行)》(绍理工发〔2026〕34号)、《绍兴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绍兴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绍理工办发〔2026〕26号)已经2026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议、第10次党委会议审定并发文。为规范推进联合培养研究生储备培育工作,夯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基础,现启动2026年度第一批联合培养研究生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工作紧密聚焦于机械、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会计四个重点培育建设学位点,面向已实质性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领域。要求校内指导教师须已取得合作高校授予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以确保培养工作的规范性与专业性。
二、材料提交
提交《绍兴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入学申请表》、《绍兴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入学管理承诺书》(见附件),以及导师受聘文件或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时间要求
《绍兴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入学申请表》和《绍兴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入学管理承诺书》需提交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稿,其他成果等附件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稿扫描件。所有材料请各学院汇总后填写《绍兴理工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信息统计表》于2026年6月2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706室),电子版发送至mpd9996dingtalk.com。
有关事项联系人:王伶珊,联系电话:88347834。
科研处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