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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09日 10:44  点击:[]

各分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建立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每年1月和7月分两次对有关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进行公开。20231月须做好学校2023年第一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公开范围

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信息(包括在研和结项的项目)。

2.填报步骤

1)请各分院、部门按照项目清单(请见附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预算制项目)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或者《(包干制项目)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请见附件),“包干制项目”指2021年起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委杰青项目、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青项目等(2020年及以前立项项目均为“预算制项目”)。并在经费信息公开一览表的纸质打印件中的“填表人”处签名确认后交所在学院(学科归属部门)。

2)各分院、部门将本部门信息表汇总,并填写本部门《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请见附件),统一到学计财处审核并加盖财务公章。

3)各分院、部门将项目信息表与汇总表的纸质稿各一式1份和电子版1要求每个项目经费信息公开一览表的电子版文档以“项目清单序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例如“1张三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yuyoo25@dingtalk.com

3.注意事项

  (1)在研项目需要填写“立项信息”(项目经费预算信息要求按照项目立项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的经费预算各科目填写)和“过程信息”(其中预算支出情况是指“项目立项后各科目经费实际使用金额”);已结题验收的项目需要填写项目经费的“立项信息”、“过程信息”和“结题验收信息”。

2)科研项目管理费栏目必须填写(金额见相应项目经费本或者学校财务管理平台网上有关项目信息)。

4.填报截止时间:20221223

请各分院、部门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落实,按时做好这项工作。有关事项联系方式如下: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陆唯,电话:88347834,邮箱地址:ryuyoo25@dingtal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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